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日常缴费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法定时限 | 每月5日—20日的工作日,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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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综合业务部机关养老科 | 承诺时限 | 每月5日—20日的工作日,即时办结 |
通办范围 | 跨县 | 咨询电话 | 029-82284562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监督电话 | 029-82284608 |
服务对象 | 我市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范围内的工作人员 | 受理、联办机构 |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综合业务部机关养老科 |
收费情况 | 否 | ||
办理依据 |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6〕23号) 八、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基金征缴、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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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经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批或备案的单位 经市人社局审批同意设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户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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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确认保险机构核定的《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征缴通知单》中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确认无误后将养老保险费足额及时转入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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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及地点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西安市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80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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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及样表下载 | 暂无 | ||
结果样本 | 目前经办系统办理该业务后,经办系统直接显示处理结果。无批文或证照等结果文本样本。 |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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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单位应于每月20日前办理缴费核定业务 2.各参保单位自行打印《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征缴通知单》 3.按照《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征缴通知单》的金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