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范围:202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备案回执书》的所有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报送时限: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务于2月28日前报送年度报告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流程:市本级管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年度报告有关材料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厅民生保障区窗口审查(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89号,张家堡转盘东北角,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厅负一层,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各区县、相关开发区管理的报送至相应辖区人社部门,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资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齐全后予以受理。受理材料后,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上加盖通过年度报告的专用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