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高**
信件编码: GPPS20250107IKPE
来信时间:2025-01-07 10:17
信件标题: 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如何确定?
信件内容:

您好!我单位是高新区一家企业,目前的工伤分类明显是高于公司当下的实际业务所属的分类,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明显不相符,咨询社保中心的答复是根据公司的经营范围来划分。那么,实际情况是当下没有任何一家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单一的,都是多样化的,但多样化并不是意味着公司目前都会涉及到这些业务,所以如果只是根据公司经营范围就高划分,一刀切,显然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同时也增加了企业负担。

回复时间:2025-01-09 16:09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高女士您好:

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我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按照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执行。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执行。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行业类别划分,根据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其所对应的行业风险类别和基准费率,并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等因素,确定其费率是否浮动。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457号)规定,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自2025年1月1日起,全省二至八类行业以基准费率(含工程建设项目参保费率)为基础下调20%,一类行业费率不下调。

按照属地区管理原则,建议您登录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互动交流”留言或具体咨询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高新区锦业路都市之门1号A座政务大厅1楼,咨询电话:029—88333626。

感谢您对西安人社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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