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李**
信件编码: GPPS20260408DUCG
来信时间:2026-04-08 18:42
信件标题: 拖欠农民工工资
信件内容:

被投诉单位:陕西中领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2MAB0H94W14 注册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十路北侧文景路西侧普汇中金国际中心A座5层503号 法定代表人:种李飞(微信名:李飞,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电话:138 9202 9680

回复时间:2026-04-09 10:41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李先生您好:

根据《陕西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可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西安市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进行线上反映或携带相关依据向用工所在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进行投诉举报,维护个人权益。

感谢您对西安人社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 非常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