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档案在毕业后一直在我个人手中拿着,快二十年了。现在单位因为工作原因要求我们将档案转入指定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但我的档案应该只是学籍档案,没有我个人手上没有相应的工作人事档案(转入时单位说会出个证明)。我的问题是,我的档案应该是死档了,要激活的话该去哪里,准备什么材料?我的档案未拆封,但档案袋顶部有一点缺损,这会不会影响激活?如果不联系毕业学校(毕业快二十年了,学校在这方面大概率是指望不上了),可不可以由人才中心审核后重新封存之后托管?
路先生您好,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根据您的描述,建议您联系单位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咨询档案托管业务。
感谢您对西安人社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