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毕业3年内就业到市本级国有企业和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的报到备案手续办理。
各区县、开发区人才中心负责毕业3年内本地区回生源地,就业到本区县、开发区国有企业及本区县、开发区人才中心人事代理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的报到备案手续办理。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高新区托管雁塔区长安区鄠邑区部分区域的管理方案〉〈西安高新区托管雁塔区长安区鄠邑区部分区域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18〕117号)和《关于印发〈西安高新区托管周至县部分区域的管理方案〉〈西安高新区托管周至县部分区域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19〕37号),自2019年6月24日起,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托管区域毕业3年内本地区回生源地的大中专毕业生的报到备案手续。
报到备案程序
(一)与我市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大中专毕业生,个人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便民查询中非师范生报到栏注册信息后,持《报到证》、《毕业证》、户籍材料(居民户口本/户口迁移证/集体户口登记卡)、《就业协议书》到各级人才中心办理报到备案手续。各级人才中心负责在西安市毕业生就业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办理报到备案手续,在《报到证》原件上进行备案签章。
(二)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西安生源大中专毕业生,个人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便民查询中非师范生报到栏注册信息后,持《报到证》、《毕业证》、户籍材料(居民户口本/户口迁移证/集体户口登记卡)到生源地区县、开发区人才中心办理报到备案手续。各区县、开发区人才中心负责在西安市毕业生就业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办理报到备案手续,在《报到证》原件上进行备案签章。
(三)在校期间户口已落户西安市区的未就业毕业生,按照个人意愿派遣至“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人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便民查询中非师范生报到栏注册信息后,持《报到证》、《毕业证》、户籍材料(居民户口本/户口迁移证/集体户口登记卡)到户口所在地区县、开发区人才中心办理报到备案手续。各区县人才中心负责在西安市毕业生就业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办理报到备案手续,在《报到证》原件上进行备案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