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转发关于做好国有企业科技人才薪酬分配
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西安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切实做好西安市国有企业科技人才薪酬分配工作,建立符合科技人才的薪酬分配制度,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国有企业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565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建立健全薪酬分配机制办法。国有企业要依据人社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4号,以下简称《指引》,见附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加强融合工资总额管理;参考学习《指引》中列举的5个典型案例,逐步建立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健全完善科技人才薪酬分配办法,充分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

二、加强宣传指导服务。各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企业主管部门要准确掌握《指引》内容精神,及时开展专题培训、深入企业推介指导服务等活动,加大宣传和解读力度。根据各企业经济效益和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指导企业在完成上一年度工资总额清算的同时,逐步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机制,深化完善薪酬改革举措。

三、加大调研检查力度。市人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本部及子企业收入分配管理、考核结果运用、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中长期激励质效,以及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机制建立运行和薪酬改革推进等情况进行专项调研检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社部门,及各有关单位在推动《指引》落实的同时,注重总结企业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报送市人社局,我局将择优上报并积极推广。


附件:1.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国有企业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2.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pdf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