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省人社厅《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服务全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人社系统工作人员和用人单位、劳动者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创新性、针对性进一步增强,人社领域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不断提升;全市人社系统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全市人社系统工作人员和用人单位、劳动者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市人社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人社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系统干部教育重要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普法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人社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人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全市人社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阐释好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全面依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在人社系统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定的理念和原则,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学习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通过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人社领域法律法规。

着眼于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结合实施“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突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就业优先,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方针和政策。

着眼于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结合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新政策、新机制。

着眼于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结合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系列支持计划、技能中国行动,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国家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着眼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结合实施企业薪酬指引计划、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国家深化企事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举措,宣传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帮助、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着眼于加强人社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共信用公开、政务诚信、失信行为认定、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诚信领域依法治理。

(四)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广泛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伟大建党精神作为对党员开展党内法规教育、净化政治生态的有力思想武器和宣传阵地,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

一是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组织开展重大活动、专项检查、专项行动时,要把普法作为重要环节,对普法内容、普法形式、普法责任等作出具体部署。

二是把普法融入立法和政策制定全过程。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要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说明相关制度设计,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和理解力。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布后,要通过制定宣传提纲、在线访谈、答记者问、发表解读文章等方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公布,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三是落实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开展普法,要把向管理服务对象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作为工作流程的必备步骤,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答疑解惑,使人民群众及时、准确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和服务大厅要通过提供服务指南、播放法治宣传视频、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方便群众了解法规政策。

四是落实工作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争议处理、信访处理等过程中,工作人员要结合具体案情向当事人释法说理,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组织开展典型案例汇编和公开活动,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针对人社领域热点问题和事件,要组织执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解读,弘扬法治精神。

(二)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方面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压紧压实全市人社部门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领导干部讲法制度,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主要负责同志每年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课、主题党日活动、专题讲座、辅导培训、工作交流等形式讲授法治课不少于2次,其他领导干部讲法不少于1次,讲述法治课程情况记录至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前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等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至少集体学法3次,每年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或者培训。三是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将法治课程列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任职培训、党校培训以及各类业务培训的必修课,加大培训力度,其中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60学时,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30学时。四是积极开展新法培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后,要按照规定对直接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五是充分发挥“八五”普法讲师团等专业化普法团队作用,利用“法润三秦大讲堂”开展学法讲法培训,全市各级人社部门每年至少举办3次法治讲座。六是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同时制定工作人员学法清单,包括年度学法内容、学习方式、学时等内容,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对照年度学法清单,做好当年度学法记录,留存备查。七是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建立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每年年终全市各级人社部门领导干部在述职述廉的同时进行述法,形成“德、能、勤、绩、廉、法”六位一体的述职考评机制,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八是有计划组织领导干部旁听法庭庭审,落实局《干部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制度》,引导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九是加强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的宣传,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十是坚持开展学法用法考试,按要求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将考试成绩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

面向社会公众开展针对性普法方面。一是围绕中心工作,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技工院校学生等重点人群,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进乡村(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主题活动。二是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不同群体特点,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等专项活动,有针对性地宣传就业创业政策。三是深入推进“人社政策法规进技校”,组织开展技工院校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人社政策法规进技校”等活动,总结、推广各地在技工院校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技工院校学生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四是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用工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水平。五是针对年底欠薪较为集中问题,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集中宣传活动。六是利用“五一”国际劳动节、“12·4”国家宪法日、法律法规颁布施行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各类主题普法活动。

(三)创新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建立健全新媒体普法的工作机制,打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络宣传矩阵,依托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和移动应用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手机屏等,推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提升“12333”公益服务电话服务品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二是创新普法产品和形式。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通过制作“看得懂、算得清”“人社日课”、普法短视频等产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用接地气的群众语言解读政策,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鼓励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创作一批法治文化作品,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法治征文、法治演讲比赛、法治文艺汇演等活动,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三是以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为载体开展普法宣传。将常态化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依托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在线学习平台,不断丰富试题库内容,将学习平台面向全社会开放,积极引导人社系统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推动新进人员必学、新出政策必学。自下而上开展技能比武,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技能比武活动,推动工作人员以比促练、以练促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手段形式,广泛运用网络、微信、电视台等媒介开展法治竞赛活动,不断增强社会影响力,吸引更多社会公众学习掌握运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

四是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社会工作者及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通过建设普法讲师团、普法宣传队等方式,充分发挥法律法规起草人员、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教师的作用。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支持退休老党员、老干部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普法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要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着力解决普法宣传中的难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各级人社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要切实保障普法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确保普法工作有效开展。

(二)压实普法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三)夯实基层基础。突出抓基层、打基础、固根本的工作导向,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加强普法基层建设,从制度、政策、机制上,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定期组织普法骨干培训,鼓励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参与并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

(四)开展评估验收。按照市政府和上级人社部门部署,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加强评估和验收结果运用,按照规定推荐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对工作突出的进行表扬。将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纳入法治人社示范创建评估指标体系。

(五)加强指导监督。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要发出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