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社、财政、税务部门:
现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4〕1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是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的重要举措。各级人社部门要充分认清援企稳岗政策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失业保险各项惠企利民政策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门间协同合作,夯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努力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二、优化经办服务
各级人社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办事指南,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主动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不断完善稳岗返还资金监管机制。参保单位应依法依规使用稳岗返还资金,留存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单据等资料备查。劳务派遣单位要加强与用工单位沟通,按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好资金,杜绝出现截滞留问题。各级人社、财政、税务等部门要多渠道投放政策信息,精准宣传政策,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各级税务部门要积极协助提供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信息,加强与人社部门的信息共享。
三、切实防范风险
各级人社、财政部门要及时关注基金支出情况,确保失业保险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各级人社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内控制度,把好参保、待遇审核、财务、稽核等各个环节,健全基金审核、公示、拨付等监管机制,及时补足、完善、更新风控规则,持续推进风险防控“进制度、进规程、进系统”。各级人社、财政、税务部门要强化基金安全宣传教育,形成共同维护基金安全氛围。对侵占失业保险基金行为的参保单位及个人,要按《社会保险法》规定从严查处,依法追究责任,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