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分支机构备案》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劳务派遣分支机构备案
二、办事对象
劳务派遣单位在西安市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三、市区(县)人社部门受理权限划分:
1、市人社部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办事对象。
2、区(县)人社部门:无权限。
四、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订)
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十一条
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陕人社发〔2013〕43号)
4、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市人社发〔2013〕316号)
五、受理条件:
劳务派遣单位在我市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书面报告许可机关,并由分公司持许可机关出具的《劳务派遣分支机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书面报告回执》和已增加经营劳务派遣事项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六、应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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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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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务派遣分支机构备案书面申请 |
1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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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许可机关出具的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书面报告回执 |
1 |
复印件(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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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劳务派遣单位营业执照和分公司营业执照 |
1 |
复印件(分公司营业执照需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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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
1 |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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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及负责人身份证) |
1 |
复印件(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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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分公司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清单 |
1 |
复印件(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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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符合劳务派遣法律法规规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
1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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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市人社局窗口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事项一次性告知单。
2、办理完毕,邮寄送达申请人。
八、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办结寄送。
九、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十、办理机构: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社局窗口
十一、办理地点、时间
西安市凤城八路95号市政务中心一楼,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休息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咨询电话:
029-86785035
十三、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四、备注事项
1、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十五、办理流程图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