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失业、工伤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
二、办事对象
西安市、区(县)工伤、失业保险参保单位。
三、市、区(县)人社经办机构权限划分
1.市本级人社经办机构:市本级参保单位。
2.区(县)级人社经办机构:区(县)参保单位。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五、受理条件
单位参保人员失业、工伤保险未及时缴纳的;其他政策规定的需要进行补缴的。
六、申请材料:
| 提交材料名称 | 性质 | 材料要求 |
单位补缴申请 | 原件,纸质 1份 | 申请人自备、加盖单位公章 |
劳动合同 | 复印件,纸质 1份 | 申请人自备、加盖单位公章 |
银行工资流水单 | 复印件,纸质 1份 | 申请人自备、加盖单位公章 |
七、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现场提出申请。
2.受理:受理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告知经办人重新准备申请材料。
3.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核查是否符合不叫条件,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并告知不通过的原因。
4.办理完结。
八、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九、办理期限
即时办结。
十、办理机构
市本级: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区(县):区(县)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十一、办理地点、时间
市本级:西安市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9010办公室。
区(县):区(县)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事大厅。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咨询电话
029-12333。
十三、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四、备注事项
1.所提供纸质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十五、办理流程图
失业、工伤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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