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失业、工伤保险人员恢复缴费。
二、办事对象
西安市、区(县)失业、工伤保险参保单位。
三、市、区(县)人社经办机构权限划分
1.市本级人社经办机构:市本级参保单位;
2.区(县)级人社经办机构:区(县)参保单位。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 理社会保险登记……。
五、受理条件
参保单位中参加过我市失业、工伤保险有个人编号的人员。
六、申请材料
| 提交材料名称 | 性质 | 材料要求 |
人员变动登记表 | 原件,纸质2份 | 柜台或网厅下载 |
个人批量恢复 | 电子,1份 | 柜台或网厅下载 |
承诺书 | 原件 纸质 1份 | 柜台或网厅下载 |
七、办理流程
1.网上经办办理流程:
开通网上经办系统的参保单位,可通过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登录西安市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大厅网上办理参保人员恢复缴费业务(http://113.140.18.123:8100/wsfw)。
2.办事大厅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现场提出申请。
(2)受理:受理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修改信息;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告知经办人重新准备申请材料。
(3)办理完结。
八、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九、办理期限
即时办结。
十、办理机构
市本级: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区(县):区(县)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十一、办理地点、时间
市本级:西安市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一楼大厅。
区(县):区(县)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事大厅。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咨询电话
029-12333。
十三、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四、备注事项
1.《西安市失业工伤保险职工情况变更登记表》及人员批量恢复电子数据盘可市人社局官网下载;(http://xahrss.xa.gov.cn/wsfw/shbz/bgxz/5f509b10f99d65030017aa30.html)
2.所提供纸质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十五、办理流程图
失业、工伤保险人员恢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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