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工伤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

一、事项名称

失业、工伤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审核。

二、办事对象

西安市、区(县)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员。

三、市、区(县)人社经办机构权限划分

1.市本级人社经办机构:市本级参保单位;

2.区(县)级人社经办机构:区(县)参保单位。

四、受理条件

单位参保人员以下基本信息有误的: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年月日、户口性质等,应办理人员基本信息变更。

五、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名称性质材料要求

申请人身份证

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资料

复印件

曾用名提供户口本曾用名页,注销身份证需提供派出所证明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现场提出申报。

2.受理:受理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条件;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修改信息;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告知申请人重新准备申请材料。

3.办理完结。

七、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期限

即时办结。

九、办理机构

市本级: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区(县):区(县)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十、办理地点、时间

市本级:西安市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一楼大厅。

区(县):区(县)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事大厅。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咨询电话

029-12333。

十二、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三、备注事项

1.所提供纸质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十四、办理流程图

失业、工伤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