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项目)工伤、失业保险信息登记变更

一、事项名称

单位(项目)工伤、失业保险信息登记变更。

二、办事对象

西安市、区(县)失业、工伤保险参保单位。

三、市、区(县)人社经办机构权限划分

1.市本级人社经办机构:市本级参保单位;

2.区(县)级人社经办机构:区(县)参保单位。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 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五、受理条件

参保单位的单位名称、隶属关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变更的。

六、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名称性质材料要求

证明性文件(《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纸质,1份

申请人自备加盖公章

七、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现场提出申报。

2.受理:受理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条件;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修改信息;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告知经办人重新准备申请材料。

3.办理完结。

八、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九、办理期限

即时办结。

十、办理机构

市本级: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区(县):区(县)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十一、办理地点、时间

市本级:西安市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一楼大厅。

区(县):区(县)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事大厅。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咨询电话

029-12333。

十三、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四、备注事项

1.所提供纸质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十五、办理流程图

单位(项目)工伤、失业保险信息登记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