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单位(项目)工伤、失业保险信息登记变更。
二、办事对象
西安市、区(县)失业、工伤保险参保单位。
三、市、区(县)人社经办机构权限划分
1.市本级人社经办机构:市本级参保单位;
2.区(县)级人社经办机构:区(县)参保单位。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 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五、受理条件
参保单位的单位名称、隶属关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变更的。
六、申请材料
| 提交材料名称 | 性质 | 材料要求 |
证明性文件(《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纸质,1份 | 申请人自备加盖公章 |
七、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现场提出申报。
2.受理:受理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条件;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修改信息;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告知经办人重新准备申请材料。
3.办理完结。
八、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九、办理期限
即时办结。
十、办理机构
市本级: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区(县):区(县)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十一、办理地点、时间
市本级:西安市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一楼大厅。
区(县):区(县)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事大厅。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咨询电话
029-12333。
十三、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四、备注事项
1.所提供纸质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十五、办理流程图
单位(项目)工伤、失业保险信息登记变更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