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统筹外就医交通、食宿费核定

 

《工伤职工统筹外就医交通、食宿费核定》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工伤职工统筹外就医交通、食宿费核定。

二、办事对象:

申请工伤职工统筹外就医交通、食宿费的参保单位经办人。

三、市、区(县)人社部门受理权限划分:

1、市人社部门:市本级参保人员。

2、市、区(县)人社部门:区(县)参保人员。

四、办理依据:

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97号)、《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

五、受理条件:

工伤职工正常参保,所在单位足额缴费。

六、应提交的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

备注

1

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

 

原件

 

2

事故申告登记表

1

原件

西安市工伤保险事故申告登记表.doc

3

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

复印件

 

4

《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1

原件

《西安市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doc

5

住院费用报销: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医院盖章)、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医院盖章)、长期医嘱(复印件)(医院盖章)、临时医嘱(复印件)(医院盖章)、手术记录(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

 

 

 

6

交通费用及住宿费用发票原件

 

原件

 

七、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各级参保经办机构办事大厅的待遇受理窗口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存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

八、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后台办结。

九、办理期限:

即时受理。

十、办理机构: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待遇受理窗口(市本级)。各区县参保人员在所属参保经办机构办理。

十一、办理地点、时间:

西安市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三楼办事大厅(市本级),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咨询电话:

029-12333

十三、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四、备注事项:

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十五、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