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历史信息维护》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历史信息维护。
二、办事对象:
1.在西安市本级参保并申领失业金的参保人员;
2.需开具2013年之前参加市本级失业保险证明的参保人员。
三、市、区(县)人社部门受理权限划分:
1.市人社部门:市本级参加失业保险的参保人员。
2.区(县)人社部门:无权限。
四、办理依据:
无
五、受理条件:
1.在市本级参保并申领失业金的参保人员;
2.在各区县申领失业金需出具2013年之前个人参保证明的参保人员。
六、应提交的材料:
1.在市本级申领失业金的人员
|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 1 | 《西安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申请表》 | 1 | 原件 | 西安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申请表.doc |
| 2 | 2013年前在各区县或外地参保未领取失业金证明。 | 1 | 原件 |
2.所参保单位为行业单位的参保人员
|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 1 | 《西安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申请表》 | 1 | 原件 | 西安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申请表.doc |
| 2 | 2013年前在各区县或外地参保未领取证明 | 1 | 原件 | |
| 3 | 陕西省个人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 1 | 原件 |
3.在各区县申领失业金需出具2013年前市本级个人参保证明的参保人员
|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 1 | 本人身份证 | 1 | 原件 |
七、办理流程:
1、市本级参保并申领失业金人员携《西安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申请表》及2013年前外地或各区县参保未领取证明直接办理。
2、如果有行业单位参保记录则需携带陕西省个人养老保险证明及《西安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申请表》一并办理。
3、本人需出具个人参保证明的由本人携身份证办理。
八、办理方式:
柜台办理。
九、办理期限:
即时办结。
十、办理机构: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十一、办理地点、时间:
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9010室;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日除外)。
十二、咨询电话:
029-12333
十三、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四、备注事项:
2013年前无各区县或外地参保未领取证明则不需提供。表格可链接下载。
十五、办理流程图: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