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申告备案》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工伤事故申告备案。
二、办事对象
申告工伤事故的参保人。
三、市、区(县)人社部门受理权限划分
(一)市人社部门:市本级参保人员。
(二)区(县)人社部门:区(县)参保人员。
四、办理依据
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97号)、《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
五、受理条件
工伤职工正常参保,所在单位足额缴费。
六、应提交的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西安市工伤保险事故申告登记表 | 1 | 电子版 |
七、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通过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或直接前往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业务窗口申报工伤事故。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并出具《西安市工伤保险事故申告登记表》,备案成功。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办理:申请人可携带《西安市工伤保险事故申告登记表》(电子版)前往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业务大厅社保受理窗口进行办理。
(二)网厅办理:申请人可登陆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s:// dwfw.xars12333.cn/wsfw/netHallBaseAction.do仅限电脑端)选择工伤服务栏目工伤申报填写相关信息进行事故申告备案,并自动生成《西安市工伤保险事故申告登记表》打印。
九、办理期限
即时办结。
十、办理机构
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业务大厅(市本级)。
各区县参保人员在所属参保经办机构办理。
十一、办理地点、时间
西安市建工路28A号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一楼办事大厅(市本级),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可24小时进行申请。
十二、咨询电话
029-12333
十三、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四、备注事项
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具体业务由单位经办人办理。
十五、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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