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刘**
信件编码: GPPS20250310LIYF
来信时间:2025-03-10 19:21
信件标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领取
信件内容:

本人父亲今年年满60岁,在申请领取时,显示之前交过职工养老保险,需要办理转移合并个人账户,请问现在如何办理将职工养老转移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具体怎样办理,办理流程、地址电话、所需资料都有哪些,急急急

回复时间:2025-03-11 16:30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刘女士您好:

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三条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建议具体咨询您父亲所属待遇领取地人社部门。

感谢您对西安人社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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