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任**
信件编码: GPPS20260302KODG
来信时间:2026-03-02 10:41
信件标题: 关于被辞退赔偿近12个月工资的核算标准
信件内容:

您好,来信想跟您确认下,针对公司原因的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依据,是否应该包含考勤扣款。例如:我跟公司签订的每月应发工资是5000元,公司目前要辞退我进行补偿,那么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应当按照5000元每月的标准计算,还是应当按照5000元减去每月的考勤扣款的标准计算呢?盼回复。谢谢。

回复时间:2026-03-03 16:57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任女士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感谢您对西安人社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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