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承包单位应如何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按照《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工程建设项目开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总包单位应当在专用账户开立后的30日内,报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总包单位有2个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可开立新的专用账户,也可在符合项目所在地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在已有专用账户下按项目分别管理,但资金不得相互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