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总工会 西安企业及企业家联合会 西安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参加2025年陕西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社部门、工会组织、工商联,市级有关部门:

为积极构建我市和谐劳动关系,根据省人社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陕西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陕人社函〔2025〕235号)要求,现就参加2025年陕西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决策部署,通过认定示范企业、工业园区,充分展现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取得的重要成就,大力弘扬企业自觉践行社会责任的新时代精神,厚植企业关心关爱职工、职工爱岗爱企的和谐文化底蕴,更好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企业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引导职工增强对企业的责任感、认同感和归属感,充分调动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打造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团结动员广大企业和职工建功立业新时代,推动形成企业得效益、职工得实惠、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和合文化得弘扬的良好局面。

二、范围和命名方式

(一)创建范围

全市各类企业、工业园区(包括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园区以及其他产业集聚区)。

(二)项目设置和名额

陕西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工业园区50个。

(三)命名方式

入选企业命名“陕西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入选工业园区命名“陕西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同时颁发铭牌。

三、创建示范原则

创建示范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严格执行创建示范标准和“两审三公示”程序;坚持三方共同审核。

四、组织实施

(一)开展企业劳动用工体检(7月)

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和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各成员单位按照《陕西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评价标准》,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劳动用工体检活动,查找企业存在的短板和差距,帮助企业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提升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各单位结合“人社工作进园区”活动,广泛宣传《陕西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一对一”“手把手”指导工业园区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创建。

(二)企业和工业园区自评(7月)

各企业、工业园区自愿申报,由人资部门(管理部门)和工会协商一致,对照评价标准进行自评,自评得分达到85分及以上,并将自评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申报。各区县、开发区工会组织按照要求,指导企业做好劳动关系状况的综合满意度调查工作。

(三)分级申报(7月—8月)

1.企业可向市级及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申报,也可向市总工会、西安企联会、市工商联申报(详见附件1)。

2.工业园区由辖区人社部门统一申报,市人社局汇总上报。

申报材料

(1)陕西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工业园区申报表(附件2、3、4);

(2)书面自评报告(附件5);

(3)公示证明材料;

(4)典型经验材料。

申报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文本于8月30日前报送相关受理单位,受理单位在“信用中国(陕西)”等信用平台查询企业综合信用信息后,现场给出初评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四)组织考核(9月—10月)

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牵头成立考核组,负责本辖区内申报企业、工业园区的考核工作,按评分标准逐项打分并提出考核意见。被考核企业、工业园区应向考核组如实汇报创建示范活动开展情况,并按要求提供原始资料和各类台账。

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和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于9月30日前将考核结果及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

市人社局将会同市总工会、西安企联会、市工商联对申报企业、工业园区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要求汇总上报省人社厅。

(五)审议命名11月—12月

经陕西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工业园区命名为“陕西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陕西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要结合“人社工作进园区”实践活动,广泛组织企业开展劳动用工体检,积极动员企业、工业园区开展自评和申报工作,在保证推荐质量的基础上,简化申报材料,优化申报程序,减轻企业、工业园区负担。

(二)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总工会、企业代表组织要结合本次创建示范活动,及时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弘扬创建示范成果,推动我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作再上新台阶。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于9月30日前,报送1户企业或1家工业园区典型经验材料,要求事例典型、内容翔实、主题鲜明、文字简洁,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三)命名信息汇入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被命名为“陕西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陕西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的单位对在创建示范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陕西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陕西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作为评选先进单位、五一劳动奖状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优秀企业家的重要条件。

创建示范文件及附件可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下载(网址:http://rst.shaanxi.gov.cn/)。创建示范活动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联系。

联系人:刘涛 86786838 张君培 86786839

电子邮箱:xaldgzc@163.com

办公地址:凤城八路西安市政府6号楼512室办公室

邮 编:710000

附件:1.陕西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工业园区申报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2.陕西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申报表

3.陕西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申报表

4.企业(工业园区)自评报告模板

5.陕西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评分表

6.陕西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评分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总工会  

西安企业及企业家联合会 西安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