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与社保基金监督处


处长:白茹

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管理;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编制的相关工作;负责局系统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29-67096456/6709685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8月:下午15:00—18:00)

办公地点: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6号楼